尤溪县五举措推进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日期:2019-10-11 09:53 来源:尤溪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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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尤溪县五举措全力推进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协调行动。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综合执法,镇村抓好落实”的工作方针,制定了《尤溪县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成立“尤溪县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尤溪县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河湖渔业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县政府安排,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农业、公安、水利等执法部门、河长办和乡镇联防联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遏制了全县河湖库塘渠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河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与提升。

   

  三、规范执法,严查违法。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各行政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参与、从事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和非法持有电捕器、毒鱼物品以及制造、销售违规渔具的人员、商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厉打击违法制造电拖网、电渔杆等电鱼相关器具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案件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标语、横幅、网络、微信新媒体、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说明使用违规渔具带来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掌握水域作业状态,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五、通力合作,强化考评。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农业、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通力协作,资源共享,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交叉管理的水域要加强协调执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保护渔业资源纳入“河长制”目标管理内容之一,并作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河长制”绩效考核体系内容进行考核,对发生电鱼案件举报多、管理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村予以通报批评,给予扣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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