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召开2018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

日期:2018-04-26 08:37 来源:尤溪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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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下午,尤溪县副河长、县政府副县长刘怀明主持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会,各乡镇镇长、分管领导、河长办主任,河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河长制工作、环保工作、小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就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县河长办主任吴新喜通报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并安排部署今年度工作意见,下阶段河长制工作紧紧围绕“我家在景区”工作目标 ,补短板,促提升,努力开创河长制工作新局面。重点要盯住“三个人”。即盯住河长履职。要求河长按相关制度开展巡河工作,做好巡河记录,按期召开河长会议和联席会议。盯住专管员履职。疏通河道管理的神经末梢,解决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盯住河长办主任。切实发挥河长办主任中间人、协调人、督查人的作用,强协调,重督查,严考核,提升河长制整体工作水平。做好“三件事”。即做好内业规范;做好平台管理;是做好机制创新。强化“两个过硬”。即整治过硬;督查过硬。实现“两个提升”。即实现水质提升;实现工作成效提升。
    刘怀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五项攻坚要持续推进。在工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面,要继续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加快关闭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十个一”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和落实。在养殖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面,要加大力度,推进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同时要持续推进网箱清理,街面水库、水东库面网箱清理工作,分别要在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涉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面,巩固2017年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的成果,全面拆除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点设施设备,恢复原貌,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无非法涉砂行为,实现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在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面,结合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八字桥乡、联合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厂建设,新建扩建污水管网15公里,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3875户,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82个村。在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行动方面, 2018年要完成104座小水电站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完成4座小水电站退出任务,完成10座水电站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考评、监管、处罚等长效管理制度。二是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要以问题促整改,以数据论英雄,各乡镇各部门要围全年的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巡河管河治河各项工作,扭转不利局面,全力打赢这场翻身战。在围绕“治、管、护、责”上下功夫的基础上,重点要实现“五化”。一是河长履职制度化。二是巡查保洁常态化。三是工作督查多样化。四是污染整治专项化。五是日常管理信息化。关于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牢牢把握“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流域生态功能。二是坚持综合治理。要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将流域作为管理单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解决河流管护突出问题。四是坚持强化监督。加强督察考核,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小流域治理和管护格局。五是坚持盯紧目标。围绕“2018年底前消灭Ⅳ类及以下水体”的小流域整治目标,盯紧际后溪、华兰溪、新岭溪、青印溪、源湖溪、吉木溪、清溪等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三是尽责履职要真正到位。一要强化红线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担负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绝不能出现丝毫懈怠。二要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强化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要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将组织效能办、督查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督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对措施不得力、指标不理想、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将通过预警、约谈形式,予以加压推进,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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