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示
春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全年农产品消费的最高峰。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如下提示:
1.农产品生产者: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与休药期,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
2.农产品监管者:聚焦重点问题农产品及节前大宗消费农产品加强节前农产品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提高对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散户集中生产区域的巡查频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做好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凭合格证上市销售。
3.农产品消费者: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正规农贸市场采购有溯源凭证的农产品,畜禽肉需查看检疫合格证明与检验印章。食用农产品时如果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用,保留样本并就医,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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