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于2025年3月25日由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市要求,尤溪县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培训班6场次,参与学习人员292人,确保参加学习人员准确把握法规要求;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吴厚赏 蒋月娥 余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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