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温馨提示
“五一”将近,为保障饮食安全,广大消费者要科学合理消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针对食用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作如下温馨提示:
选购场所: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以及具有果蔬批发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如何选购:购买食用农产品时查看并向销售方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并妥善保管以便维权时使用。在选购鲜肉时,还需查看《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加盖在猪肉胴体上的定点屠宰印章和检验检疫印章。
食用保存: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投诉举报:消费者如果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598-6323052/6321910。(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吴厚赏 蒋月娥 余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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