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集中研讨会

日期:2021-06-30 16:13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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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晚,尤溪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兴华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林昭叁领学了《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开展弘扬廖俊波精神、践行为民初心活动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学习材料,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最后与会同志围绕县管干部 “四史”学习教育与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开展交流研讨,洪章念、郑志明、林昭叁、王世生等6位同志作重点发言。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及习近平总书记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带领党员领导同志重温入党誓词侧记,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县委开展的县管干部“四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班,认真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典范,深入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夯实思想根基,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 

  关于学习习近平给廖俊波同志母亲季平英同志回信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开展弘扬廖俊波精神、践行为民初心活动的通知,会议强调: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弘扬廖俊波精神、践行为民初心”活动,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实践,要从廖俊波精神中汲取不断前行的精神动力,践行党的宗旨、弘扬担当精神,争当廖俊波式的好党员好干部,要贯彻落实“爱警如子”理念,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基层民警工作,结合“七一”慰问活动,对近年来因公殉职、牺牲党员干部的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落实关心关爱因公殉职干部家属的政策措施。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会议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前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肩负起公安机关职责使命,要严格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执法检查,指导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按照全会的部署,聚焦全会《决定》提出的8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全面对标对表、加强统筹协调、精细分解分工,推动贯彻落实,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要持续深化教育整顿成效,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忠诚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强大动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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