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尤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日期:2026-09-18 11:31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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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尤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尤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尤国用(94)字第01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尤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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