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谢高峰)

日期:2026-08-31 15:48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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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谢高峰) 

  谢高峰因保管不善,将尤房权证2012字第0356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高峰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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