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洪坚、叶洪妹)

日期:2026-08-24 09:25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洪坚、叶洪妹) 

  陈洪坚、叶洪妹因保管不善,将闽(2017)尤溪县不动产权第00034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洪坚、叶洪妹 

  2026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