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秀情)

日期:2026-07-10 11:36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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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秀情) 

  吴秀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梅仙镇双峰村北山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书编号:尤梅集用(1992)字第0423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秀情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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