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文成、林碧珍)

日期:2026-07-09 16:37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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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文成、林碧珍) 

  吴文成、林碧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号2幢14层1404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证书编号:尤房权证2014字第02393-1号、尤房权证2014字第02393-2号、尤国用(2014)第152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文成、林碧珍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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