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道生、卢济英)

日期:2026-05-28 10:57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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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道生、卢济英) 

  黄道生、卢济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梅仙镇梅仙村中心路24-3号1-5层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证书编号:尤房权证2009字第02630号、尤梅集用(2002)字第02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道生、卢济英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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