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肖光镇)

日期:2026-04-27 15:21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肖光镇)

  肖光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大儒名城17号楼405、120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证书编号:尤房权证2009字第02098号、尤国用(2009)第095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光镇

  2026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