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纪爱第、李光晶)

日期:2025-12-22 11:42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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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纪爱第、李光晶)

  纪爱第、李光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西城镇七口街北街143号1幢13层1303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编号:尤房预2016字第0144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纪爱第、李光晶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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