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征铨、王巧文)

日期:2025-12-22 09:27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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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征铨、王巧文) 

  王征铨、王巧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西城镇七口街北街143号2幢15层1504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编号:闽(2017)尤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1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征铨、王巧文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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