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林春月)

日期:2025-10-29 15:50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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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林春月)

  林春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8号401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书编号:尤国用(2006)字第2983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春月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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