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文芳、纪熙奇)

日期:2025-09-04 09:10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文芳、纪熙奇)

  吴文芳、纪熙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福州门小区3号楼303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闽(2020)尤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877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文芳、纪熙奇

  2025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