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明楷)

日期:2025-08-08 11:24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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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明楷) 

  朱明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西城镇红土地工业大道1号7幢1805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闽(2022)尤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522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明楷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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