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光凌、张连珠)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光凌、张连珠)
吴光凌、张连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58号1幢303、23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尤房权证2007字第0755-1号、尤房权证2007字第0755-2号、尤国用(2007)第1556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光凌、张连珠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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