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新燕、毛冬妹)

日期:2025-07-01 15:37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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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新燕、毛冬妹)

  李新燕、毛冬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埔西路梨树坪33号5幢606、13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书编号:尤国用(2011)字第0919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新燕、毛冬妹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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