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肖永胜)

日期:2025-04-21 15:06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肖永胜)

  肖永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管前镇真地村的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证书编号:尤政林证字(2005)第18432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永胜 

  2025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