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易才苏、阮宝珠)

日期:2024-03-12 16:39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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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易才苏、阮宝珠)

  易才苏、阮宝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城东新村3号楼104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明编号:尤国用(2010)字第107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才苏、阮宝珠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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