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邱华先)

日期:2024-03-05 17:20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邱华先)

  邱华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村星明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尤政林证字(2004)第0386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华仙  

  2024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