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美华)

日期:2024-02-23 14:59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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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美华)

  陈美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3号锦鸿佳园7幢7层701、-1层-169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证书编号:尤房权证2012字第03511-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美华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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