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廷楚、曾丽春)

日期:2024-02-21 08:48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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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廷楚、曾丽春)

  黄廷楚、曾丽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23号801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闽(2018)尤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86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廷楚、曾丽春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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