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秋生)

日期:2024-02-05 15:15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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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秋生)

  张秋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7号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证书编号:尤房权证字第7123号、尤西集建(1993)字第 1738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秋生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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