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因互换,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双方申请,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申请。 |
2 |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经比对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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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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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换协议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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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或分立协议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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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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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互换或单位合并、分立时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财税(2019)45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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