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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来源: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3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大  中  小 】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条件: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互换、转让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转移,或者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由农业部门办理。 

申请材料: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申请。 

2 

户主身份证 

经确认的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转让协议和发包方同意的证明材料 

原件 

  

互换协议和发包方备案的证明材料以及村委会出具的互换双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原件 

  

结婚证 

经比对的复印件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情形的提交。 

分家析产协议或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情形的提交。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嘱情形) 

原件 

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原件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原件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 550元/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承包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免收登记费)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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