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农民集体间互换土地、土地调整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双方申请 |
2 |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经比对 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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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地互换或调整协议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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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体土地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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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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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审查 → 决定
办理流程: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 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 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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