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或森林、林木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承包土地的坐落发生变化的;
(3)承包土地的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林种、主要树种发生变化的;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国有农用地的。
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单方申请 |
2 |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经比对 的复印件 |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
4 根据申请情形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 |
权利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
原件或经比对的复印件 |
包括上级单位批准更名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材料。· |
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
原件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属于界址、面积、期限变更及继续承包情形的提交。 |
|
有资质的勘验单位出具的勘验材料 |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属于林木面积、林种、主要树种发生变化情形的提交。 |
|
5 |
权籍调查成果 |
原件 |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的提交。 |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财税(2019)45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