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日期:2018-07-30 14:11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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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土地被征收原因致使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申请材料: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经比对 

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 

权利人名称变更材料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村委会出具的土地坐落变更说明 

原件 

  

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界图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4 

集体土地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动产界址、面积的材料。 

原件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的提交。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财税(201945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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