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日期:2018-07-30 14:07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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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或者权利人要求更换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经比对的复印件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补发需在县政府门户网刊发权利人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只收取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 

表格下载:www.fjyx.gov.cn 

投诉电话: 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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