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权利人持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遗失、灭失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申明,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可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单方申请。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经比对的复印件 |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说明 |
原件 |
|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补发需在县政府门户网刊发权利人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只收取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表格下载:www.fjyx.gov.cn
投诉电话: 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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