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异议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材料: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单方申请。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经比对的复印件 |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
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
原件 |
属于申请异议登记情形的提交。 |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原件 |
属于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提交。 |
|
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申请仲裁、且未申请政府调处的证明材料,或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 |
原件 |
属于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提交。 |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减半收取),非住宅550元/件(减半收取)。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 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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