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日期:2018-07-30 14:02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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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依法取得宅基地,合法建造房屋的。 

申请材料:(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经比对 

的复印件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3 

乡镇级以上人民 

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有权机关批准用地文件 

适用199911日前取得的宅基地 

村委会证明和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原件 

适用198711日前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 

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 

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 

村委会出具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原件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不提交。 

7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动产界址、面积。 

原件 

  

办理流程:受理 → 审查 → 决定 

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所在地公告至少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工本费10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填表示例:附样表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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