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尤溪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在已登记国有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合法建造房屋
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单方申请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经比对 的复印件 |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土地证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适用国有建设用地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适用集体 建设用地和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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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个人 住宅建设许可证 |
适用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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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工程规划 条件核实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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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
在宅基地建造 房屋的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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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动产界址、面积。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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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审查 → 决定
办理流程:
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需在县政府门户网及所在地公告至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不动产权证书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表格下载:http://www.fjyx.gov.cn/ztzl/bdcdj/
投诉电话:6334567(县效能办);6308006(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咨询电话:6308011(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号
乘车路线:城区乘坐2、3、5路公交至水东大厦站点;6、7路公交至大润发站点
状态查询: 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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