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对尤溪的影响

日期:2012-04-09 00:00 来源:朱子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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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思想多元的年代,儒、释、道并存,儒学思想式微,新儒学刚刚兴起,主流思想意识尚未形成。朱熹作为一位自觉的思想家,以创立主流思想为己任,通过与同时代思想者的商榷和深入讨论,以及一系列文本建设的完成,逐渐建构起自己庞大的思想体系而跃为南宋思想的巅峰。虽然,在他生前,他的思想没有得到统治者的认可,甚至被斥为“伪学”而加以取缔;但是,在他身后,他的理学思想终于被统治者树为“金科玉律”而影响了之后的整个封建社会,乃至当今。今天,朱熹的“闽学”(理学)仍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积淀在人们的思想深处,指导着人们的言行。

重农务本的思想有着朱熹的教化之功

朱熹经济思想最主要的内容是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限制豪家大户的土地兼并,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节约财政开支。《朱熹集》中的三篇《劝农文》就是他重视农业生产思想的体现。他谕示乡民:“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若夫农之为务,用力勤、趋事速者所得多,不用力、不及时者所得少,此亦自然之理也。”(《朱熹集》卷九九《劝农文》)他强调,要不违农时地从事农田生产,依节次加强田间管理,协力兴修陂塘水利,趁时种植粟麦麻豆等杂粮,多种桑柘麻苎,养蚕织纺,还要保护耕牛,捕杀象兽。他还发布过劝谕绿化的《约束榜》,要求“多取小木,连本栽培,以时浇灌,务令青活。庶几数年之后,山势崇深。”(《朱熹集》卷一〇〇《约束榜》)尤溪是个山区农业大县,朱熹的这些劝农思想与措施,对尤溪发展农业生产、绿化荒山庭院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兴文重教的传统始自朱熹的倡导

尤溪人重教兴文的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古时,官办有学宫,民办有私塾,宋宝祐年间有书院,元明两代有官令民办的社学,清代有书斋、书馆、学堂,近代有新学。据明清所编《尤溪县志》、《八闽通志》记载,尤溪县历代多有登科第功名的。宋代有进士76人、特奏名和释褐进士34人,元代有进士4人、荐辟1人,明代有进士17人、荐辟16人、举人21人、各种贡生308人,清代有进士1人、举人33人、各种贡生638人。这些人多曾任官受职。

朱熹生活的南宋朝对教育是极其重视的,不仅有正式的学校教育,而且有非正式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不仅有官办的学宫,也有民办的私学、书院。蒙学阶段的私学,以识字教育、日用常识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为主,目的在于化民成俗;专经阶段的私学,有以传承师法家法为己任的学派性私学,有以科举制艺为宗旨的应举私学,还有以传播学术、科技为目的的学术性私学。家庭教育除了进行初级阶段的文化知识教育外,还对子女进行伦理道德知识的教育,这些内容主要通过家规、族训、宗戒、家礼等形式进行理学传统的启蒙教育。南宋的社会教育则通过祭祀孔子及儒学大师等各种文化活动,官方的劝谕、榜文,皇帝及各级官吏的诰、箴、谕、旌表等,进行劝农桑和封建伦理道德教育,营造崇文重教的社会氛围。

朱熹作为封建社会影响深远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不仅集诸儒学术之大成,而且集教育思想之大成,以致在整个封建社会后期的学校里出现了非朱子之说不言、非朱子之书不读的局面。他不仅编辑了大量的教材,还修复和创办了不少的学校。他编写的教材有《小学》、《四书章句集注》、《家礼》、《近思录》、《诗集传》等,修复的书院有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创办的书院有月泉书院、五峰书院、观澜书院、寒泉精舍、云谷书院、同文书院、武夷精舍、考亭书院、石湖书院,讲学过的书院有稽山书院、龙津书院、明善书院、月林书院、樊川书院、南湖书院、魁龙书院、南轩书院、云兴书院。他还亲自制定了《白鹿洞书院揭示》,明确地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列为“五教之目”。

整个封建社会,尤溪的私塾、书馆、书学遍布城乡。古时的私塾大约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大村落或大姓宗族为培养下代读书,用宗族公有田产的一部分为经费聘师授课的义塾;二是村落中想让子弟读书识字的家长们,各出银或米若干,推举一人为馆首,聘请士子文人来村设塾;三是没有任官授职的士子文人在自己家中或村中的祠堂庙宇设立书馆书斋,招青少年入学,由学生交纳薪金。所用的启蒙教材有“四书”和《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辅以《包举杂字》等。程度较高的学生教材有《四书集注》和“五经”,辅以《幼学琼林》、《声律启蒙》、《龙文鞭影》、《千家诗》等。据1989年《尤溪县志》载,“清代的书斋有:十二都的洋中斋、十四都的西洋斋、十六都的玉泉斋、十七都的洋中斋、十八都的象山斋、廿二都的松轩斋、德馨斋、文华斋,廿四都的蓬山斋、廿五都的至上斋、廿八都的蓬莱斋、廿都的隆山斋、五十都的井龙斋等。”民国期间,随着新办小学的发展,私塾逐渐减少。“至民国386月,全县仅有私塾19所。”

尤溪崇文重教的传统至今不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学子考上大中专学校。各乡镇都有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现在没有一个家庭不重视对子女的教育的。为了让子女能进城受更好的教育,许多农村的家长都不惜重金,选择进城买房定居。这种深厚的文化积淀,足以显见朱熹重教兴文思想的影响。

清廉造福的政德承自朱熹的教诲

朱熹的一生,从政的时间不长,前前后后加起来不过八年零十个月。但他恪尽职守,清廉为官的节操还是汗青留名的。他虽长时间奉祠在家,但他不仅不忘世事,更敢于对国事提出明确的建议。他曾多次上奏封事、奏札,建言献策,提议治理天下要“恤民”、“省赋”、“治军”,“正朝廷”、“立纪纲”、“厉风俗”、“选守令”。就是对皇上,他也执意劝之须“正心诚意”,远小人,辟宠佞。他对“民贫兵怨,中外空虚,纲纪陵夷,风俗败坏”的现象十分痛心;对有势力、权幸之辈的“侵欺之奸”和“盗窃之计”极其痛恨;对为大臣者“不爱惜分阴,勤劳公务”反而“从容偃仰,玩岁愒(kài)日”的行为深恶痛绝,以致“心胆堕地”。他提举浙东时,不畏权势,先后六次上状弹劾赃官台州知州唐仲友,声震朝臣。

朱熹从政,能够为民谋利,反对与民争利。在同安任上,在漳州任上,为了抑制豪强、均税贫富,他力主“政经界”,奏请蠲免经总制钱;知南康军时,他奏请减免星子县税钱;为赈荒救灾,他竭尽心力,设社仓,雇劳役;为治国兴邦,朱熹为政以德思想对入仕邑人的影响很深。许多进入仕途的尤溪人,能不忘朱熹训诲,恪守官德,保持名节,造福一方,可见道学的深入人心。

循理守礼的民风源于朱熹的推崇

朱熹十分注重礼仪规范,不仅身体力行,倡导教化,而且亲自编撰了《家礼》作为小学的教材。他在《家礼》序中指出:“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礼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尤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朱熹认为,家礼的作用在于“谨名分、崇爱敬”,以“修身齐家”、“谨终追远”

虽然,经过时间的推移,朱子《家礼》在尤溪民俗中已发生了嬗变。尤其在“文化大革命”中,几乎所有的家礼规范都被视为“四旧”而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朱子《家礼》的基本仪节至今仍然保留在民间的婚礼、丧礼、祭礼中,通礼和冠礼,已不在俗礼中见传。冠礼已演变成如今的成人礼。而且,通礼中的祠堂制度和深衣制度也由于社会的变更而逐步被淘汰。居家杂仪中仍有生命力的内容多通过家中长辈言传身教而得以流传,且在流传中按现在的价值观逐渐予以继承和改造。

尤溪民俗中的婚礼、丧礼和祭礼,受朱熹家礼的影响较深。民间在结婚、治丧、祭祀中仍然保留有朱子家礼的有关仪节。如:婚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婚礼、妇见公婆及亲友、回门;丧礼中的初终、装殓、报丧、奔吊、送葬、安葬;祭礼中的家祭、庙祭和墓祭。虽然这些家礼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趋于简约,但基本的仪节还是相同的。

忠孝爱亲的伦理得益于朱熹的训诫

南宋中期,纲常破坏,礼教废弛,官场贪风日盛,道德沦丧,人们精神空虚,理想失落,社会动荡不安。为了稳定国家秩序,加强家庭和社会的凝聚力,以拯救社稷,拯救国家,朱熹毕其一生,倡导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内容的道德修养来重整伦理纲常,重树道德规范,重构价值理想,重建精神家园。朱熹的伦理思想包括他的理欲观、义利观和三纲五常思想。

朱熹的理欲观,其核心就是扩充天理,除尽人欲。他以天理为准则,在肯定人的合理欲望的基础上,节制违背天理的人欲或私欲,主张天理与人欲的对立,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并将存天理、灭人欲作为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在朱熹看来,伦理道德意义上的天理就是仁义礼智道德原理的总称,天理不仅表现为四德,而且体现为人伦,父慈、子孝、兄弟悌、夫妇敬,都是天理的自然。

朱熹的义利观,其核心就是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和他的理欲观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指出:“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孟子集注·梁惠王章句上》在朱熹看来,义是“天理之所宜”,利是“人情之所欲”(《论语集注·里仁第四》),君子讲义,不当得就不取。朱熹用“义利”来调整社会各种矛盾,倡导重义轻利,要求人们谨守“天理之所宜”而不去追求不当得的各种利。“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义之事则从。”(《朱熹外集》卷二《家训》)这种价值观影响了中国社会数百年的价值导向,至今仍有其积极的意义。在欲望和诱惑横行的现在,如何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何时时告诫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抓”,如何坚持节操,守纪守法,不应该从朱熹的“循天理之所宜”中得到启发吗?那些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弄巧耍奸、不守诚信、伤天害理等等破坏经济秩序的不义行为,不就是我们所要摒弃的吗?

朱熹又把三纲五常纳入“天理”的范畴,提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之间,应对、酬酢、食息、视听之顷,无一而非理者亦无一之可紊,一有所紊,天理丧矣”(《朱熹集》卷四十五《答廖子晦三》)。三纲,即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与之相对应的孝、忠、节等道德规范;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谨守三纲五常,便是朱熹所倡导的伦理道德。

而朱熹的一篇《家训》更是把三纲五常具体化了。“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兄之所贵者,爱也;弟之所贵者,敬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指出了家庭成员之间各自应尽的道德责任好角色义务,构建了彼此关怀、相亲和睦的理想家庭图景。“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勿矜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责之。”——指出了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处公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逞忿而报横逆,勿非理而害物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义之事则从。诗书不可不学,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婢仆不可不恤。守我之分者,理也;听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谨哉!”——指出了自身道德修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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