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25-06-04 09: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在2024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得分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涉农补贴、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健康、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旅游、统计、水利等领域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本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梳理,落实责任到业务股室。业务股室要及时主动将应公开信息提供给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予以公开。在县政府网站、省网办大厅等不同平台发布的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须同源同步。

  (二)加强解读回应。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内容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咨询方式等,解读材料文字要重新归纳组织,不能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要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善于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使解读信息可读可用。

  (三)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事项,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征集要公开相关决策事项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等,征求结束要公开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四)做实日常事务。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即要明确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在文件中标明。严格遵守公开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前落实三审三校,敏感内容须进行脱敏处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归档实行“一申请一卷”,归档的卷宗包含文档目录、申请表、告知书、内部审批资料、信函邮寄单证、申请人受领签收单据等相关资料。

  (五)提升线下阵地。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及资料保障,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交至县图书馆和档案馆,电子文本(PDF格式)与纸质文本(红头盖章原件一份)同步送交,交接文据存档。县政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抓好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对照《2024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表》,逐项自查,举一反三,于6月6日前完成整改,由县政府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不限于评估表中抽查对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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