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4-00010 | 文号 | 尤财行指〔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4-00010 | |||||||||||
文号 | 尤财行指〔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西滨镇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10号)精神,现下达你镇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1万元,专项用于西滨镇后坪畲族村农田升级改造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西滨镇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10号)精神,现下达你镇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1万元,专项用于西滨镇后坪畲族村农田升级改造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