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3-00008 文号 尤财农指〔2023〕1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3-00008
文号 尤财农指〔2023〕1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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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2013.45万元(统筹省级部门资金1230.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8.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04.7万元)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详见附件),下达资金中1230.45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科目,市级配套78.3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本级配套的704.7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安排表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2013.45万元(统筹省级部门资金1230.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8.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04.7万元)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详见附件),下达资金中1230.45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科目,市级配套78.3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本级配套的704.7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安排表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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