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 尤财农指〔2023〕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27
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81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1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路灯亮化、村容村貌美化提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饮水安全、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等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建设,款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资金通过乡财国库集中支付。
你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建成早见效。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尤溪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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