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3-00002 | 文号 | 尤财行指〔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 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3-00002 | ||
文号 | 尤财行指〔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 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西滨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39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6万元,专项用于西滨镇后坪畲族村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9日
西滨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39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6万元,专项用于西滨镇后坪畲族村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