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2-00023 | 文号 | 尤财农指〔2022〕31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111-0100-2022-00023 | ||
文号 | 尤财农指〔2022〕31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
标题 | 尤溪县财政局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梅仙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12号),现下达2022年你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梅仙镇半山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从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安排。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梅仙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12号),现下达2022年你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梅仙镇半山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从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安排。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