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2-00023 文号 尤财农指〔2022〕3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尤溪县财政局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2-00023
文号 尤财农指〔2022〕3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尤溪县财政局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财政局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梅仙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5:39
| | | |
政策解读:

梅仙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12号),现下达2022年你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梅仙镇半山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从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安排。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梅仙镇财政所、振兴办: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12号),现下达2022年你镇半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提升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梅仙镇半山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从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安排。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尤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尤财农〔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