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 尤财农指〔2022〕1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单位、乡镇财政所:
根据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2 号),现将2021年乡村振兴有关项目经费补助资金360.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从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尤财预指〔2021〕06号)中列支,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乡镇部分144万元实行上下级调度、县部门216.1万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希望各有关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切实用好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项目,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附件:2021年县级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经费安排表
尤溪县财政局 中共尤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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