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尤财农指〔2022〕1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经管站: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省2021年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80万元(详见附表),用于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提升等建设补助。款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
请你们按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尽快将奖补项目录入管理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县财政局备案,并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省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尤溪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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