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 尤住建函〔2026〕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6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0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尤住建函〔2026〕11号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6-06-02 08:47

池祯铨、黄林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地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605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调整影响,建筑市场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行业发展面临较大波动,我县建筑业企业经营压力明显加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将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积极研判形势、精准制定举措,全力推动我县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关于优化准入条件、降低工程参与门槛问题

  2026年3月23日、3月26日,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先后两次召开县内未入库国企班组建筑企业座谈会,明确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可随时申请入库,取消业绩、时限等限制,全面实行 “能入尽入、应入尽入”。

  二、关于减低企业负担、合力调整保证金问题

  为规范县属国企施工项目劳务分包行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正研究制定《尤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通过优化班组库组建模式,完善入库清出、人员配备、成本管控、分包评选等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三、关于优化人员配置、促进人才高效流动问题

  坚持“按需配备”原则,优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置,有效降低企业人力成本、提升人才使用效率。我局已与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达成初步共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优化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下一步将联合相关国企细化具体措施,推动人才高效合理流动。

  四、关于释放中小市场、扶持本土建筑企业问题

  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多为国债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目前暂无法实现本土企业 “应邀尽邀”。今后如国债政策调整,我县将及时优化相关政策,加大对本地建筑企业的支持力度。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严昌交,联系电话:0598-6324731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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