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 尤住建函〔2026〕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5
林名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河两岸”绿化美化的建议》(第2604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沈溪“一河两岸”是我县稀缺的生态资源,也是展示城市形象、承载市民休闲生活、汇聚城市发展动能的核心载体。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系统推进“一河两岸”生态整治、绿化提质、景观改造及文潭水库城区库面综合治理工作,全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形成“山清、水美、岸绿”的滨水生态格局,已然成为市民休闲漫步、健身游乐的核心公共空间,我县特色滨水城市景观体系初步构建。
经实地排查核实,您重点提及的水东福明宫左侧(电站坝头一侧)约500平方米空地,位于水东电站坝头与福明宫文物保护点位衔接区域。因历史管护边界划分不清晰,该地块未纳入城市
常态化统一管护体系,长期存在杂草丛生、建筑垃圾堆积、局部污水淤积等乱象,与周边精致滨水景观格格不入,不仅严重影响闽中豪庭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及群众休闲体验,也破坏了“一河两岸”景观的整体性和美观度,制约了片区整体品质提升。对此,我们诚恳接受您的批评与建议。目前,我局已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将该地块纳入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护范围,相关责任单位已完成该地块垃圾清运、杂草清理、环境整治等整改工作,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全面吸纳您提出的生态修复、建管并重、凸显亲水特色、赋能产业发展的工作建议,紧扣“一河两岸”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结合部门职能分工,针对城市景观常态化管护属城管部门职责,我局将主动靠前、积极配合、协同发力。一方面,全力配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河两岸”全线景观管护薄弱点位全覆盖排查,协助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配合落实整改举措、助力闭环管控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立足住建职能,重点做好生态修复、景观优化、配套完善、业态提升相关工作,持续补齐滨水绿化建设短板、优化全域滨水景观风貌、完善便民服务配套、激活沿河片区发展活力,统筹推进各项提质工作落地见效,全方位推动我县“一河两岸”建设品质提档升级、管护常态长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宝贵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监督我县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助力我县城市高质量发展。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黄瑞钏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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