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8-0100-2025-00045
- 备注/文号: 尤农〔2025〕13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22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026年是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将启动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并统筹开展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范围
(一)审计对象。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以及行使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权、经济活动决策权的村“两委”成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审计范围。全县251个建制村2021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全县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村(社区)“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审查任期内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经营目标、收益分配目标等完成情况及真实性。主要审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存在集体资产疏于管理,甚至流失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问题;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购置、处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程序规范,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是否科学有效并做好风险防范;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是否台账完整、底数准确。
2.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主要审计:集体债权债务底数是否清晰,是否积极偿还债务、及时清收债权;举债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收支缺口、支付工资补贴、购买理财产品和支付非生产性开支等行为;是否擅自为企业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或隐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源和工程建设发包、承包情况。主要审计: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滩涂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出租、入股情况;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本届任期内未兑现的租金或收益;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按规定公开招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包”和“权力包”等问题。
4.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审计:政府拨款、土地补偿费、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等拨付、管理、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规范高效,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套取、侵占等问题,留归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务公开情况。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发挥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是否在小微权力监督群进行公示,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是否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等。
(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1.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
2.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3.筹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
乡镇党委、政府认为有必要审计的,以及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社区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应一并纳入审计内容。
三、审计实施安排
(一)合理部署安排。本次审计工作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县级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公示。
(二)明确审计方式。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审计的相关费用由各乡镇承担。各被审计乡镇的审计小组要负责组织本乡镇各村在12月底前理清、汇总换届以来2021年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材料等送达至实施审计乡镇,在2026年2月10日前将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材料等送达至实施审计乡镇。具体送审安排详见附件3《尤溪县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表》。
(三)规范开展审计。严格依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审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晰。审计过程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公正透明。
(四)形成审计报告。要以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形成的正式审计报告要报送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
(五)严肃问题查处。审计查出问题能立审立改的,应及时予以整改;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移交制度,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的,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四、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级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任务,扎实有序开展审计工作,为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要配强审计力量,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将审计组名单分别报送县委组织、财政、审计和农业农村局部门。县、乡镇要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严格遵守纪律。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各项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露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审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审计人员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乡镇要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结果,确保审计事项全面完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审计报告出具后,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抓好问题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审计结果将作为评价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重要参考。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研究完善监管措施。
审计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在报告同级党委、政府的同时,于2026年4月20日前连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级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
附件:1.尤溪县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尤溪县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业务指导组
3.尤溪县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表
4.尤溪县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
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尤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审计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尤溪县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雄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蔡晓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兴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宗富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卢慧颖 县民政局局长
陈 玲 县财政局局长
杨 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光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作军 县审计局局长
池哲胜 县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蔡光璟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
附件2
尤溪县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
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组
组 长:林宜连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成 员:蔡桂妹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罗 妃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陈 晓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余梅花 城关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罗辉宁 梅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周友兰 联合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甘哲全 西滨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林丹青 洋中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陈金燕 汤川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纪孝豪 溪尾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叶光煌 中仙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肖得尚 台溪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陈 琼 坂面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于宗瑛 新阳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冯秋贞 管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肖素花 八字桥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陈绍镇 西城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张微微 尤溪口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3
尤溪县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表
|
序号 |
实施审计乡镇 |
被审计乡镇 |
备注 |
|
1 |
城关镇 |
溪尾乡 |
审计方式:乡镇交叉审计;被审计乡镇要负责将被审计村的资料统一派车运送到实施审计的乡镇,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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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梅仙镇 |
西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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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合镇 |
城关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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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滨镇、尤溪口镇 |
中仙镇 |
|
|
5 |
洋中镇 |
管前镇 |
|
|
6 |
汤川乡 |
联合镇 |
|
|
7 |
溪尾乡 |
八字桥乡 |
|
|
8 |
中仙镇 |
坂面镇 |
|
|
9 |
新阳镇 |
梅仙镇 |
|
|
10 |
坂面镇 |
西滨镇、尤溪口镇 |
|
|
11 |
台溪乡 |
新阳镇 |
|
|
12 |
八字桥乡 |
汤川乡 |
|
|
13 |
管前镇 |
洋中镇 |
|
|
14 |
西城镇 |
台溪乡 |
附件4
尤溪县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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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 |
总村(社区)数 (含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下同) |
审计村(社区)数 |
审计 总金额 |
培训情况 |
落实审 计经费 ( 万 元 ) |
民主管理情况 |
村(社区)财务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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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其中: 1.村数 |
2.社 区数 |
3.农 村集 体经 济组 织数 |
总计 |
其中: 1.村数 |
2.社 区数 |
3.农 村集 体经 济组 织数 |
培训 场次 |
培训 人数 |
建立村 (居)务 监督委 员会的 村(社 区)数 |
发挥监 督作用 的村 (社 区)数 |
按月公 开的村 (社 区)数 |
按季度 公开的 村(社 区)数 |
没有公 开的村 (社 区)数 |
|||
|
编 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6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尤溪县村(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 ( 二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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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 |
债务情况 |
涉及不合理开支情况 |
涉及贪污、挪用集体财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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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总额 |
其中: 任期内新增 债务总额 |
涉及村(社 区)数 |
涉及金额 |
其中: 清退金额 |
涉及人数 |
涉及金额 |
其中: 清退金额 |
移送纪检监察 机关处理人数 |
移送司法部 门处理人数 |
|
|
编号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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