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8-0100-2025-00036
- 备注/文号: 尤农〔2025〕10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域内新型经营主体:
2025年5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400万元,经第一轮申报,拟确定补助资金331.2万元,结余资金68.8万元。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商县财政局同意,决定结余资金部分组织二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二次申报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按照《尤溪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尤农〔2023〕129号)规定,已列入2025年度第一轮补助的经营主体二次申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间。补助主体须在申报日期截止日(2025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三、其他要求。本次申报项目资金补助总额68.8万元,若申报确认补助金额超过补助总额,按权重分配。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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