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1-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尤城政函〔2025〕1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0
肖光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建议》(第2509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我县城区二次供水现状和日常管护主体。
经多部门联合对二次供水水箱数、管理单位、清洗频率等管理情况进行摸排,我县城区二次供水数量共计55个。其中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共计43处、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共计8处,其他类型二次供水共计4处。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自2015年开始由尤溪水务公司统一管理或改造验收合格后移交尤溪水务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小区共计24个,其中19个小区为水箱+加压设备模式,水箱清洗消毒均按照每季度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其余5个为密闭式无负压供水模式。二是2015年以前建成的规模化二次供水小区共计14个,其中6个小区为水箱+加压设备模式,其余8个为密闭式无负压供水模式,二次供水管理均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管理。三是部分城区建筑高度在10层以下的多层住宅,采用屋顶水箱供水模式,经摸排统计尚有5处,目前管理现状为产权人自行组织清洗,其余已改造为直供水。
二、有关二次供水管理技术规范
目前我县二次供水的建设和管理技术规范主要是由县水务公司负责制定。自2015年开始我县城区新建楼房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建管合一”模式,包含新建楼房有关二次供水的方案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会审、设施建设和验收。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新建住宅小区标准化泵房建设技术标准(试行)》、《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和《尤溪县室内二次供水设备技术要求汇总表》等标准要求;同时还编制了《泵房维修保养、巡回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职责,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水箱清洗等细则,规范了维修内容、程序、频率和标准,提高了巡检效率、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供水安全、稳定。
我县二次供水水质标准主要是依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具体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二次供水设施经常性卫生监督进行现场监督和水质抽检,重点检查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二次供水设施环境卫生、水质检测结果等情况。目前我县共有二次供水监测点9个,采取每季度抽检一次的频次,截至目前监测点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三、有关二次供水联合管理机制
我县在二次供水管理上,采取由县水利局牵头的合作联席机制,涉及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公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乡镇等,联席机制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要求,在二次供水管理有关排查分类建档、排查整改隐患、督导检查等工作方面充分协同合作,为深入开展城镇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其中县水务公司主要职责是确保所接收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规范运行、安全卫生,并制定相关设施标准。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二次供水管理职责,会同水利局、卫健局制定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开展现场监督和水质抽检。
四、有关老旧小区居民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维护问题
根据我镇前期摸底,老旧小区建筑高度在10层以下的多层住宅,由居民自管的二次供水的楼栋,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尚有5处,而通过目测仍保留有屋顶水箱的楼栋有159栋。所涉及楼栋在设施设备上存在未进行水改(二次改直供水)、水改不彻底(部分直供水改造未覆盖全栋楼)或者已直供但屋顶水箱等设施未改造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根据居民意愿,积极对接县水务公司等部门争取技术和政策支持,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居民承担合理的改造费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林滨钦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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